2024年11月1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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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规定经适房交易需补缴六成增值收益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9日作者:华西都市报 舒张惠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下发《关于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5年内购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适房的,由成都市住房保障部门按经适房原出售价格回购

  ●经适房需完善产权或满5年后要上市交易,必须按一定比例补缴土地出让金

  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都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这些房源是否能上市交易?受到怎样的限制?

  日前,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下发了《关于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通知》规定,经适房拥有有限产权,上市交易需补缴增值收益的60%作为土地出让金,而限价房拥有完全产权,5年后上市交易不用补缴任何款项。

 

5年内交易经适房出售由政府回购


  为防止投机情况的发生,在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等环节上,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进行了明确。

 

按照规定,经适房自合同


  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第一次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而5年内购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适房的(继承、遗赠、离婚分割和法院判决除外),由成都市住房保障部门按经适房原出售价格回购。

  “经适房拥有有限产权。”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负责人说,经适房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第一次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满5年的,购房者可申请完善产权或转让经适房。

  据了解,限价商品房拥有完全产权,而对于它的上市交易,也是明确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5年内不得转让住房,确需转让或再购买其他住房的,由成都市住房保障机构回购。

 

5年后交易增值收益的60%要上缴


  因为经适房拥有有限产权,若需完善产权或满5年后要上市交易,必须按一定比例补缴土地出让金。

  按照规定,经适房上市交易(继承、遗赠、离婚分割和法院判决除外)或完善产权时应按照不低于计征单价(实际成交价高于计征单价的,按实际成交价)与该经适房原购房价格差价的60%缴纳增值收益,用于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相关税费则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计征单价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布的届时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中,同一环域范围土地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为基准,下浮10%。

  另外,限价商品房拥有完全产权,在5年内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而5年后则可上市交易,不用补缴任何款项。

 

限价房和经适房政府定价


  今年,成都市已推出了清溪雅筑、荆竹苑、胜天人居、东洪广厦四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共计9084套房源,其房源类型包括了经适房和限价商品房,将满足不同层次住房困难家庭的需求。

  今年推出的四个经适房项目,户型面积为60平方米,目前价格尚未确定。成都市经适房的销售价格是政府定价,按照成本定价的原则,由成都市物价局会同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在经适房建设项目销售之前审定销售价格,并向社会公布。

  今年成都市推出的三个限价商品房项目的销售价格已确定。其中,清溪雅筑项目的销售均价为5400元/平方米,胜天人居项目的销售均价为5360元/平方米,东洪广厦项目的销售均价为5530元/平方米。“限价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是按照比同等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市场价格低15%—20%的标准确定的。”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负责人说。这三个限价房房源,其建筑面积从50-90平方米不等,有三种户型可供选择。上述负责人介绍,3人及以上家庭购买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2人家庭购买面积不超过75平方米、单身居民购买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超过限购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购买。